葡萄牙黃金居留許可法案,于2012年10月8日頒布,次日正式執行。2013年1月28日,葡萄牙外交部和内政部共同簽署了改善和推動給予第三國國民特許居留權的特别條例( 1661-A/2013号法令)。同時對2012年10月8日生效的法令做出調整,降低對移民監以及創造就業數量的要求。
01 高性價比:投資35萬歐元,購置不動産即可享受歐盟成員國身份
02 歐盟身份:可任意通行歐盟、申根國,免費享歐洲國家發達的全民醫療、教育、養老等
03 惠及三代:壹人投資,三代獲居留身份
04 獲批速度快:審批周期短,6-12個月即可獲身份
05 投資回報高:房屋升值,租金收益高
1. 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非歐盟國家公民
2. 随行家庭成員包括:
(1)合法配偶;
(2)18周歲以下子女;
(3)18周歲以上未婚、在讀全日制且經濟不獨立的子女;
(4)主申請人的父母及嶽父母(65歲以下的話需要證明其經濟不獨立,需要依靠撫養)
3. 購買至少50萬歐元的房産(房産類型不限)或者不低于35萬歐元的房産(限定房産建築年限超過30年以上或重建區域的房産)
4. 無犯罪記錄
5. 購買健康保險
01、簽約服務協議,提供考察方案
02、國内購房或者考察購房(辦理申根簽證如需)(約 1-2 周)
03、支付購房定金,簽律師協議,銀行開護(約 1 周)
04、支付購房款,準備移民文件 (約 1-2 周)
05、資料齊全後,遞交移民申請(約3個月)
06、移民局預審批 (約8-10個月)
07、預約,登陸采集生物信息(錄指紋)(約1個月)
08、正式獲批,拿到黃金居留卡 (約3個月)
09、獲得葡萄牙身份,滿五年後可規劃申請永居或入籍(按照當時條件申請,有語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