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曼省創業移民
15万加币
投資金額
0.6-1年
辦理周期
工簽轉永居
身份類型
5年住滿2年
居住要求

2017年11月15日,曼省移民局宣布暫時關閉曼省企業家移民項目,将于2018年第壹季度重新開放,并實施新的移民政策。2018年5月18日,曼省移民局終于宣布,曼省投資移民項目正式重啟,并開始接受申請!申請人需先拿工簽創業再轉永居。該項目的新政取消了10萬加元的投資押金,相較于BC省/安省/薩省/育空同類别的工簽轉永居的投資移民項目,投資金額低,壹人成功,全家均可同時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01  門檻低,無語言、個稅要求,資産要求低;


02  投資少,轉永居後企業可轉讓;


03  創業隻需6個月,無營業額/利潤/雇傭要求;


04  項目政策穩定,成功率高。


1. 淨資産達到50萬加币;

2. 至少投資25萬加币到曼尼托巴首都地區或者至少投資15萬加币到非曼尼托巴首都地區;

3. 至少為加拿大居民或永久居民創造或維持壹個就業機會;

4. 在過去5年至少擁有3年的企業主(至少占股1/3)或者高管經驗;

5. 高中及以上學曆;

6. 語言水平達到CLB5;

7. 無年齡要求(25歲至49歲的申請人加分)。


1、EOI 階段(商考階段) 

⑴免費評估申請人資格,簽訂代理協議;

⑵協助辦理曼省考察簽證,前往曼省考察至少 5 個工作日;

⑶向曼省移民遞交“意向申請書”EOI(在線申請);

⑷EOI 申請通過,收到移民局請邀請信 LLA(Letter of Advice to Apply) 


2、正式申請階段

⑴遞交全套申請材料與到第三方驗證報告至曼省政府進行審批;

⑵獲得省預提名批準函,簽署投資項目協議 BPA 文件;

⑶獲得工簽支持信,申請工簽; 


3、申請永居階段

⑴持工簽 24 個月内登錄曼省開展商業貿易,家人可随行前往曼省居住;

⑵投資生意并完成要求後獲得曼省提名;

⑶提交聯邦街道申請,全家獲得楓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