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國看病:美國醫保你清楚嗎?

作者 / 華商移民來源:華商移民

  醫保制度無疑是各個國家公民最為關心的制度,也在壹定程度上體現了壹個國家的發達程度和政府管理水平。提到美國醫保,很多人會想當然地認為美國醫保制度擁有很多優勢。在很多中國公民心中,美國醫保制度應該盡顯人道主義光輝,在美國的任何老年人、殘疾人及收入低下者都能以很少的花費完成就醫。聽到這裡,恐怕美國人民都笑了。


  其實,美國是目前世界上唯壹壹個沒有實現全民醫保的發達國家。在美國,常有美國公民因為醫療賬單破産,也常有人因試圖欺騙醫療保險而獲刑。今天,就為您簡單介紹壹下美國的醫保制度。

  美國醫保分為私人保險和公共醫療保險。以中國醫保制度類比的話,私人保險類似于中國公民個人在保險公司購買的醫療保險,由個人與保險公司簽署保險合同,這類保費壹般比較高,但疾病發生時,承保範圍等都更有優勢。而公共醫療保險則主要面向于居住于美國的老人、殘疾人、低收入人群及其他特殊人群,這些保險壹般由國家及政府支持。


  私人保險

  美國的私人醫療保險制度非常發達,醫療保險公司提供的産品類型多樣、種類繁多,八成以上的美國人都購買了各種各樣的私人健康保險産品。與中國不同的是,政府不強制雇主為員工繳納醫療保險,因此在美國私人醫療保險經常作為壹種非工資福利,由雇主為雇員支付保險金(Employer-Provided Insurance),也有人自行購買私人醫療保險。該類私人保險由保險公司負責審查賬單并支付,所以隻有向保險公司按期繳納了保費的個人才能享有保險福利。對于已經診斷出嚴重疾病的個人,私人保險的保險公司壹般不會接受投保。而保險公司作為最終掏腰包的主體,如果發現有人向其隐瞞真實信息購買保險,當然會立即報警并停止支付個人的醫療費用,而個人不僅要向保險公司承擔巨額的賠償,還會因欺詐行為被判監禁。


  公共醫療保險

  美國的公共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項目,其中最重要、惠及面最廣的是老年和殘障健康保險(Medicare)、醫療援助(Medicaid)。2014年,美國國會還通過了Affordable Care Act,也就是奧巴馬醫保(Obamacare)。


  公共醫療保險種類


  1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

  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是聯邦政府為65歲或以上老年人,不足65歲但有長期殘障的人士或者是永久性腎髒衰竭患者提供的政府醫療保險。

  聯邦醫療保險将負責支付醫院費用、醫生費用及處方藥費用。聯邦醫療保險的資金來源于美國工作者及其雇主繳納的稅金,另壹部分來源于美國社會安全福利的資金。所以,聯邦醫療保險的受益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持有綠卡者)。


  2醫療援助(Medicaid)

  醫療援助(Medicaid)是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合作,為低收入者提供醫療服務的保險。醫療援助是為低收入群體提供的醫療保險。這是由各州政府管理的項目,各州政府根據各州的經濟發展水平及人均收入确定低收入群體的标準。醫療援助的受益人必須是本州的居民(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且符合州政府确定的低收入标準或資産标準,壹般獲得美國綠卡必須滿五年以上才可以申請。


  3兒童健康保險(CHIP)

  這是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聯合出資的為不能加入Medicaid的十八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保險計劃。參加州兒童醫療保險(SCHIP)的标準是家庭收入在政府設定的貧困線以上,但低于貧困線标準200%(各州标準不同)。兒童健康保險是針對家庭收入沒有低到可以享受醫療補助,但是又沒有高到可以買得起商業保險的群體。同樣,這類兒童健康保險的受益人與Medicaid壹樣,必須是本州的居民(擁有美國國籍或持有綠卡者)。


  奧巴馬醫保究竟是什麼


  由于美國有衆多低收入人群沒有醫保,其醫保制度常常成為其他國家嘲諷的把柄。

  奧巴馬法案主要是由聯邦政府編列預算,為美國三千多萬的無保險成年人口提供醫保。這些人主要包括因雇主不提供醫保福利,自己負擔不起的,或以前因為已經有病而被商業醫保公司拒保的。這些人根據個人或家庭收入情況,其保費可部分或全部由政府補貼。奧巴馬醫保并不是真正的“全民醫保”。其申請的前提是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

  以上公共醫療保險都是美國本土人士才能申請的保險,也就是說申請人應是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在美國工作壹定時間且繳納相關稅費達到規定年限的外國人。持有B1/B2簽證的外國人是無法申請這些公共醫療保險的。簡單地說,美國所有的公共醫療保險的資金真正來源是美國公民繳納的稅金,用于平衡該國不同收入階層在醫療方面的不平等,而持有B1/B2簽證的外國人并未向美國政府繳納任何稅費或保費,且并非美國公民,自然沒有享受公共醫療保險的權利。如果有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外國人以虛假信息申請上述這些公共醫療保險,都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根據美國聯邦《虛假申報法案》(False Claims Act)第31章第3729-3733條規定:任何人故意向美國政府的公務員或雇員提供錯誤或虛假信息以獲得政府支出或批準都将被處以巨額罰款。而根據《美國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of 1996 (HIPAA))規定,任何人明知或故意地以不真實信息(或試圖以真實信息)欺騙健康福利計劃以獲得任何福利或财産的,應被處以罰款或十年以下監禁(或兩罪并罰)。

  所以,如果中國患者有意赴美國治病,還是應在經濟上有足夠的準備。提示您,外國國籍的患者是無法購買美國醫保體系下的醫療健康保險的,如果以隐瞞真實信息等非法手段申請醫療保險,不僅面臨巨額的民事賠償和罰款,還會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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